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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名稱對照表及注意事項

 

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名稱對照表

授課時間

原課程名稱

更改後課程名稱

四技(日、夜間部)

四技(產學專班)

一年級

上學期

軍訓

必修

軍訓(一)

必修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一)

必修

一年級

下學期

軍訓

必修

軍訓(二)

必修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二)

必修

二年級

上學期

軍訓(一)

選修

軍訓(三)

選修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三)

選修

二年級

下學期

軍訓(二)

選修

軍訓(四)

選修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四)

選修

三年級

上學期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五)

選修

一、辦理學分抵免時需以成績單為準,以同年級同學期抵免(上、下學

    期不可相互折抵)。

 

二、大學之課程(含必、選修),其折減說明如下:

(一)折減現役役期(83年次之前出生):依每門課程總時數3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4.5日;5門課共180小時(堂),不足1日不列入計算,至多得折減現役役期22日。

(二)折減軍事訓練期間(83年次之後出生):依每門課程內軍事訓練相關課目時數1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2日;5門課共80小時(堂),至多得折減軍事訓練期間10日。

三、請注意:同學期課程不可重複修習,重複修習不重複計算學分及折抵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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