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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 立 屏 東 商 業 技 術 學 院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名稱對照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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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課時間 |
原課程名稱 |
更改後課程名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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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日、夜間部) |
四技(產學專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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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上學期 |
軍訓 必修 |
軍訓(一) 必修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一)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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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級 下學期 |
軍訓 必修 |
軍訓(二) 必修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二) 必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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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上學期 |
軍訓(一) 選修 |
軍訓(三) 選修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三)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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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年級 下學期 |
軍訓(二) 選修 |
軍訓(四) 選修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四)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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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 上學期 |
無 |
無 |
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五) 選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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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學分抵免時需以成績單為準,以同年級同學期抵免(上、下學 期不可相互折抵)。
二、大學之課程(含必、選修),其折減說明如下: (一)折減現役役期(83年次之前出生):依每門課程總時數3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4.5日;5門課共180小時(堂),不足1日不列入計算,至多得折減現役役期22日。 (二)折減軍事訓練期間(83年次之後出生):依每門課程內軍事訓練相關課目時數1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依每8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2日;5門課共80小時(堂),至多得折減軍事訓練期間10日。 三、請注意:同學期課程不可重複修習,重複修習不重複計算學分及折抵役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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