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屏東大學學生申請寒暑假休學服役須知
1.總統111年12月27日宣布113年起94年次以後役男,役期回復為1年。政策配合在學役男得選擇就學期間完成兵役義務。
2.申請窗口:軍訓暨校安中心,申請表格請至軍訓暨校安中心網站表單下載填寫申請。
3.提出時程:暑假梯次為前一年11月30日前(當年畢業之役男不得申請)、寒假梯次為當年4月30日前申請,例如:113學年第1學期於 113年11月底前申請113學年度第2學期暑假梯次(服役時間114年7月至115年7月),113學年第2學期於 114年4月底前申請114學年度第1學期寒假梯次(服役時間115年1月至115年12月)。
4.入營日前1個月,向教務處註冊組申請開立預定休學證明文件,並繳回戶籍地公所,上學期12月底以前,下學期5月底以前。
5.課程學分法規上如有問題請至教務處註冊組、課務組詢問。
6.日間部學生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08-766-3800分機12114林先生。
7.進修部學生如有任何問題,請來電08-766-3800分機18301馮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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