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第50期校園安全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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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直播節目電視盒 違法的吧? 案例事實 昨天去看最後一天的3C展,看到一堆人在某攤位,我也靠過去看了一下,原來是在搶電視盒促銷,說是可看直播,最新熱門電影,甚至成人片都可看到飽,一台不到2千元,說家裡有這一台第四台就可以取消了,且完全免年費,最新電影裡連現在熱映中的黑塔、殺破狼、貪狼等電影都有,畫質還滿清楚。我問這跟某牌賣4千多的盒子差在那兒?老闆說都差不多,但他們的價格便宜一半,說會買那家的人根本是盤仔。我又問這沒有侵權嗎?老闆沒正面回我,只說您安心看啦!強調他們公司server是設在別國....... 問題解析 案例中,市面機上盒經營模式,大多從中國大陸進口多媒體數位機上盒,設立網站、並由業務人員向一般民眾推銷;強調可收看有線、無線電視台及國內外電影、影集,每月只要付4、500元不等,即可享受「俗擱大碗」的影視服務。上述機上盒經營者沒獲得有線電視頻道商授權,還透過網路連結盜版網站,讓消費者收看、甚至下載正在上映的院線片,形同盜版的盜版。據了解,類似的侵權的行為,違法業者陸續已遭到法辦。稍早就有一家位於中部地區的某數位頻道公司,涉嫌從民國96年間起,擷取各電視台節目,放在網路上供客戶付費收看,以每月約500元收視費,招攬上千名客戶,侵害各個電視節目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及公開傳輸權,包括負責人在內5人,最後均依違反《著作權法》被起訴。上述違法機上盒業者,如未經授權而重製及公開傳輸他人的著作,根據《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及第92條規定,涉嫌以重製、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可被處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75萬元以下罰金。還不含侵權行為所涉及的龐大民事賠償責任,真是得不償失。呼籲消費者選購時,應避免購買此類違法產品,以免助長相關業者不法行為。 參考法條 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第92條 (內政部警政署。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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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餐後方無頂棚停車場 勿停放車輛公告 暑假期間將進行學生宿舍E棟及F棟外牆拉皮,為能於暑假期間工程如期完工,於6月15日(五)起進行鷹架搭建,故學餐後方無頂棚停車場勿停放車輛,造成不便,敬請見諒,感謝您的配合。
(生輔組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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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樂活青年反毒飆舞尬舞 勇奪全國大專組第三名 本校軍訓暨校安中心推派特教四甲鄭湘芳、文創三甲許伯源、企管二甲王慈誼、文創一甲賴巧茵等4位同學,於5月26日代表本校至雲林參加107年度健康樂活青年反毒飆舞尬舞暨大專、社會組全國錦標賽活動,榮獲全國大專組第三名殊榮,展現本校現代青年反毒熱血並為校爭光!
此外,本中心安排於6月14日行政會議中,由得獎同學將獎盃呈獻給學校,會中由劉副校長親自頒獎,公開表揚本次比賽獲獎同學。
(防制學生藥物濫用承辦人 林士方先生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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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安41號演習 今年度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屏東地區於6月5日(週二)下午1時30分至2時登場,歷時30分鐘,演習區域包括台南市、高雄市、屏東縣等3縣市。
軍訓暨校安中心利用各項傳播系統提醒學生聽到防空警報聲響後,學生上班上課均照正常作息運作外,惟須配合校安人員指示實施門窗緊閉及人員管制(建物外人員迅速進入建物內),在宿舍學生非必要使用之燈火實施燈火管制。演習期間若不按照規定避難,或在街道及騎樓等處停留觀望者,將依民防法可處罰新台幣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請學生在演習期間千萬不要外出趴趴走。
(萬安演習宣導承辦人 廖千菘先生提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