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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務處第43期校園安全專刊

全民國防課程兵役折抵
一、請攜帶或至學校申請歷年成績單。
二、持成績單正本至軍訓暨校安中心室直接辦理兵役折抵手續。
三、如須郵寄辦理者,填妥折抵役期申請表請將成績單正本附回郵信封郵寄至本校軍訓暨校安中心辦理。(請自行貼上足額郵票及新台幣20元申請成績單用並清楚填寫收件者及收件地址)。
四、折抵役期計算。
(一)折減現役期者(82年次前):101-1學期前已修軍訓課者,循舊制規定每學期一門軍訓課程修習成績合格者折減4.5天:101-2學期後依全民國防教育軍事訓練課程每門課程總時數36小時(堂)計算,修習成績合格者,每8小時(堂)課折算1日,得折減4.5日,5門課共180小時(堂),至多折減現役役期22日。(不足1日不列入計算)。
(二)折減軍事訓練期間者(83年次後):每門課程得折減2日,5門課至多得折減軍事訓練期間10日。各校課程規劃每門課折減2日,不得比照折減現役役期者(82年次前)之課程折減規定。
(兵役承辦人 林宥善先生提供)

NPTU就是要你強大

國立屏東大學107年學生校園安全風險管理入班宣導

  經統計本校106年度校安事件共計139起,其中以意外事件81起居高,安全維護事件28起次之,而意外事件方面又以交通意外事件72起居高(1人死亡),自傷、自殺事件6起次之,安全維護事件方面以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21件居高,財務糾紛事件6起次之。由以上數據顯示學生在自我安全防護及危機意識方面甚為不足,為提升學生在自我安全防護及危機處理方面能力,本中心本學期擬辦理「學生校園安全風險管理入班宣導活動」,採以實務經驗分享方式,主動積極服務提供學生各項校園安全、自身權益、防災應變及自救互救之相關知識,並利用2月21日導師座談時向全體導師宣布此消息,以達到訊息傳遞之功。
◎報名系統開放起訖時間:107年3月1日至107年3月31日
◎入班宣導活動起訖時間: 107年3月9日至107年7月31日
◎報名系統連結:https://goo.gl/RUYPM5
(軍訓暨校安中心 陳博文教官提供)

   國防部為拓展初級軍官來源,委託本校試辦大學儲備軍官訓練團選訓計畫(ROTC)甄選及開設教育中心代訓軍事課程,廣為遴選優秀「大一升大二及大二生大三」學生加入國軍,107年第2梯次報名日期自107年4月2日至4月30日止,欲瞭解更多資訊詳情,歡迎同學踴躍加入「屏大ROTC」,LINE-ID:@paj2692t獲得最新ROTC資訊。鼓勵有興趣同學踴躍參加107年甄選。

(全民國防承辦人 李蘭芬小姐提供)

晾掛衣物擋住通風窗口

一樣會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一波波寒流接連來襲,若燃氣式熱水器裝置錯誤,晾掛衣物擋住通風窗口,造成空氣不流通,都會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日前苗栗與台中在24小時內接連發生兩次一氧化碳中毒意外,所幸送醫後都沒有大礙。使用瓦斯熱水器時一定要保持良好通風,並從選購、安裝、定期檢修等方面著手,以防範無形殺手一氧化碳中毒的危險。
  瓦斯熱水器已列屬應施強制性檢驗商品,本校師生或社區房東選購瓦斯熱水器時,要注意是否有合格標識,並依安裝場所的通風環境狀況、燃氣別等需求來選擇適當款式。安裝時,必須由合格的「特定瓦斯器具裝修技術士」進行,且要「定期檢修」!,尤其是使用超過5年者更應注意定期維護保養,以避免因零件老化導致意外發生。
更重要的是,千萬要保持通風,若瓦斯熱水器裝在陽台,絕對不能在陽台掛曬大量衣物來阻礙通風!
(生輔組賃居承辦人 陳亮霖先生提供)

購買來路不明3C 周邊產品

小心誤觸法網

 --------------------案例事實--------------------
  小美在某保險公司擔任業務一職,平時需與客戶互動往來。年節將近,小美想買些禮物贈送給客戶,遂於大陸拍賣網站「阿哩叭叭」搜尋適合的產品,發現 i 牌的手機傳輸線及電源供應器,可以用較低於市價之價格購買,小美喜出望外,這幾年i 牌手機幾乎人手一支,這類周邊產品既大方又實用,送禮自用兩相宜,小美一口氣訂購了近100條手機傳輸線及近50個電源供應器,並付清了近5,000元的貨款、但小美遲遲沒有收到訂購的貨品,正當懷疑是否是詐騙之際,某天接到了報關業者打來的電話:「小姐您好,您進口的貨品經海關請權利代理人鑑定,疑似為仿冒品,現扣押在海關那裡,請您提供無侵權證明文件……」小美聽了當場傻眼,花了近5,000元,沒想到不但拿不到貨物,甚至可能還得背上刑事責任……。
 --------------------問題解析--------------------
  本案例中,尚難認定小美主觀上是否「明知」所訂購之3C 周邊產品為仿冒品,又小美進口案貨之目的為送禮及自用,並未意圖販賣,難以構成商標法第97條以行為人主觀上須具犯罪故意之要件,可能無須負擔刑事責任。惟依據海關緝私條例及行政罰法規定,行為人違反行政法義務之行為出於過失者,仍應處罰。海關仍可依海關緝私條例第39條之1規定,對小美處貨價1倍至3倍罰鍰,並依行政罰法第26條沒入其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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