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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83年次男子就讀大二及專四學生申請101年度二階段軍事訓練

主旨:為同意83年次男子就讀大二及專四學生申請101年度二階段軍事訓練,以順應民意案,敬請 查照轉知。
說明:
一、依徵兵規則第26條規定略以:101年度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大專校院學生,申請資格限定為目前就讀大一及專三學生。本案前將101年度受理大專校院學生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時間,調整為101年11月8日至30日在案。
二、按全國各鄉(鎮、市、區)公所頻頻接獲多位立法委員服務處、民眾及役男反映,針對正就讀大二及專四之83年次男子,陳情比照大一、專三學生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之機會。
三、本案經與國防部及教育部研商,考量申請二階段軍事訓練本年係首度實施,基於兵役公平原則,同意從寬受理83年次男子就讀大二及專四學生可申請101年度二階段軍事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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