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選對象及資格:
一、年齡:年滿18歲至26歲(民國81年1月1日以後出生),報名飛行官科不得超過24歲(計算至報
到日)。
二、學歷:就讀國內公立或教育部立案之私立大學(學院)修業期限為四年之各學系一、二、三年
級、修業期限為五年之各學系二、三、四年級或修業期限為六年之各學系 三、四、五年級學
生,或科技大學、技術學院二年制、大學校院附設二年制技術系之各學系一年級學生(均不含公
費學生)。
三、體檢日期:第二梯次:簡章公告日起至107年4月16日。
四、報名日期:自107年4月2日至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