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訓教官購宅貸款輔導就業細則
一、依據:教育部八六.九.一一台(八六)軍字八六一O三五五四號函辦理。
二、目的: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輔助貸款公正公平配售貸(核貸),使現役有眷無舍軍訓教官解
決眷居問題。
三、作業細則:
(一)六月中旬接獲來文,先行調查個人意願,建立基本資料。(二)請有意願同仁填寫國軍現役
有眷無舍官兵輔助購宅、基金貸款意願及評分表、申請人查詢名冊,貸款購宅名冊。
(三)申請眷口數應檢附當年度之眷證影本,以供查證。
(四)意願調查及評分表、申請人查詢名冊、貸款購宅名冊,呈核軍訓室主任。
(五)願調查及評分表、申請人查詢名冊、當年度之眷證影本及貸款購宅名冊函送教部軍訓
處。
(六)教育部軍訓處依軍訓教官意願、評比績分、分階建立候選名冊。
(七)每季最後一個月底前,配合單位缺舍軍訓教官季報資料辦理校正。
四、本細則如有未儘事宜,得另令修正補充之。